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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勘察设计一院S227德格县打滚镇至甘孜县扎科乡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工程测量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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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一院S227德格县打滚镇至甘孜县扎科乡界段公路

改建工程工程测量劳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勘察设计一院S227德格县打滚镇至甘孜县扎科乡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工程测量劳务采购经公司同意采购,招标人为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227德格县打滚镇至甘孜县扎科乡界段公路改建工程是连接甘孜州德格县与甘孜县沿线乡镇、旅游地的重要通道之一;该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项目起于德格县打滚镇,经亚丁乡、浪多乡、温拖乡、年古乡、中扎柯乡至甘孜县扎科乡界,线路全长约166公里。本项目位于高海拔地区(平均海拔3600m),本项目工期紧、路线里程长、任务重等特点,现对本项目工程测量劳务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

S227德格县打滚镇至甘孜县扎科乡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工程测量劳务采购项目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

2.4工期要求

总工期30日历天,并按设计需要及时提供中间成果,满足设计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进入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以招标人核查的结果为准)

  3)信誉要求: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019 1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招标人核查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

3.2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2022 8 26 日至2022 9  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2 时至5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东街2316办公室持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需提供)、经办人在该公司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上述资料影印件一套,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招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无。

招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招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2 9 14  9  30 分~ 10 00 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 20229 14  10 00 分,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东街2316办公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scglgc.com/)上发布。

8.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scglgc.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8.2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7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修订)、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第23号令修订)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人: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东街2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85525570

 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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